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泾源县,隶属宁夏固原市,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最南端,因泾河发源于此而得名。东与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相连,南与甘肃省华亭县、庄浪县接壤,西与隆德县毗邻,北与原州区、彭阳县交界,素有“秦风咽喉,关陇要地”之称。2016年,全县辖4乡(新民乡、兴盛乡、黄花乡、大湾乡)3镇(香水镇、泾河源镇、六盘山镇),两个社区,105个行政村。总人口118332人,农业人口105980人,占89.56%。辖区总面积1131平方公里,占全自治区总面积的2.18%,其中耕地面积57.9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48.5%。泾源县境内六盘山地区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中国第一个旅游扶贫开发试验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