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泾源县,隶属宁夏固原市,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最南端,因泾河发源于此而得名。东与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相连,南与甘肃省华亭县、庄浪县接壤,西与隆德县毗邻,北与原州区、彭阳县交界,素有“秦风咽喉,关陇要地”之称。2016年,全县辖4乡(新民乡、兴盛乡、黄花乡、大湾乡)3镇(香水镇、泾河源镇、六盘山镇),两个社区,105个行政村。总人口118332人,农业人口105980人,占89.56%。辖区总面积1131平方公里,占全自治区总面积的2.18%,其中耕地面积57.9万亩,森林覆盖率达48.5%。泾源县境内六盘山地区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国家级森林公园和中国第一个旅游扶贫开发试验区。